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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组织部     作者 : 组织部     时间 : 2021-12-20     点击次数 : 270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央组织部印发《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省、市委和教育厅党委相关要求,为认真落实好学校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范围

1.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

2.在职教工、学生党支部书记。

二、组织形式

1.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由学校党委组织,采用会议现场述职与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会议现场述职单位述职后,由其他单位和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点评,互相学习经验做法,指出改进方向。本年度,会议现场述职单位为图书馆党总支、沈钧儒法学院党委、经亨颐教育学院党委、美术学院党委、继续教育中心党总支,点评单位为国际教育学院(哈尔科夫学院)党总支、经济学院党委、机关党委、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及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场述职单位严格控制在15分钟以内(可用PPT)、点评单位控制在5分钟以内。

2.在职教工、学生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由所属二级党委、党总支组织开展,通过召开党委、党总支扩大会议等形式进行支部书记现场述职评议。

三、评议内容

述职评议要体现《办法》规定的5个方面主要内容,聚焦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党建工作会议、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等会议精神,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五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情况。

2.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和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重要工作安排情况。

3.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三会一课”和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制度落实情况;完成“标准化”达标验收,规范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做好高层次人才、优秀学生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实现“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全覆盖情况;深化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双创”工作,领办党建项目、推动特色党建情况。

4.强化政治功能,推进党建和事业发展、教育教学等工作深度融合情况;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情况;强化政治引领,在疫情防控等任务中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实施党建带群团建设情况。

5.党组织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情况,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杭州师范大学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要求,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巩固本单位师生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立足自身实际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闭环管理师生舆情,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等情况。

6.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及时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有关统一战线的文件、制度和讲话精神,落实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谊交友,定期向党外人士通报学校事业发展情况并征求对工作的意见建议,规范指导民主党派成员发展、支持统一战线双岗建功,组织统一战线活动等情况。

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情况以及二级纪委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制定并落实防控措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推进清廉学院(清廉机关、清廉后勤、清廉医院)建设情况。改善工作作风,纠治“四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落实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

四、时间安排

学校党建述职评议会议拟于1月上旬召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党支部述职评议会议由所属二级党委、党总支自行安排,整体工作于2022年4月前完成。

五、有关要求

1.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把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举措,作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重要抓手,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实效,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2.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认真总结党建工作情况,精心撰写述职报告,注重用具体事例和数据说话,客观反映经验和成绩,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回应上年点评和查摆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思路举措要具体有操作性,有实招硬招,体现党建工作助推事业发展,特别要体现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凝聚人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要注重把成熟的经验做法及时转化成工作制度,指导工作,推动党组织书记议党建、管党建、抓党建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

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在认真做好向学校党委述职的同时,应结合疫情防控和本单位实际,从严从实组织抓好所属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述职报告需交党委组织部备案;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由所属党委、党总支备案。

12月31日前,请将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1)、2021年度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表(见附件2)报送党委组织部,2022年4月前将2021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结果(见附件3)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附件1.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格式及要求

附件2.2021年度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表

附件3.2021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结果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党委统战部

纪检监察室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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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

组织部 · 2021-12-20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央组织部印发《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省、市委和教育厅党委相关要求,为认真落实好学校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范围

1.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

2.在职教工、学生党支部书记。

二、组织形式

1.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由学校党委组织,采用会议现场述职与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会议现场述职单位述职后,由其他单位和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点评,互相学习经验做法,指出改进方向。本年度,会议现场述职单位为图书馆党总支、沈钧儒法学院党委、经亨颐教育学院党委、美术学院党委、继续教育中心党总支,点评单位为国际教育学院(哈尔科夫学院)党总支、经济学院党委、机关党委、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及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场述职单位严格控制在15分钟以内(可用PPT)、点评单位控制在5分钟以内。

2.在职教工、学生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由所属二级党委、党总支组织开展,通过召开党委、党总支扩大会议等形式进行支部书记现场述职评议。

三、评议内容

述职评议要体现《办法》规定的5个方面主要内容,聚焦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党建工作会议、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等会议精神,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五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情况。

2.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和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重要工作安排情况。

3.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三会一课”和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制度落实情况;完成“标准化”达标验收,规范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做好高层次人才、优秀学生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实现“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全覆盖情况;深化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双创”工作,领办党建项目、推动特色党建情况。

4.强化政治功能,推进党建和事业发展、教育教学等工作深度融合情况;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情况;强化政治引领,在疫情防控等任务中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实施党建带群团建设情况。

5.党组织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情况,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杭州师范大学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要求,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巩固本单位师生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立足自身实际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闭环管理师生舆情,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等情况。

6.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及时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有关统一战线的文件、制度和讲话精神,落实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谊交友,定期向党外人士通报学校事业发展情况并征求对工作的意见建议,规范指导民主党派成员发展、支持统一战线双岗建功,组织统一战线活动等情况。

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情况以及二级纪委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制定并落实防控措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推进清廉学院(清廉机关、清廉后勤、清廉医院)建设情况。改善工作作风,纠治“四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落实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

四、时间安排

学校党建述职评议会议拟于1月上旬召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党支部述职评议会议由所属二级党委、党总支自行安排,整体工作于2022年4月前完成。

五、有关要求

1.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把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举措,作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重要抓手,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实效,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2.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认真总结党建工作情况,精心撰写述职报告,注重用具体事例和数据说话,客观反映经验和成绩,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回应上年点评和查摆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思路举措要具体有操作性,有实招硬招,体现党建工作助推事业发展,特别要体现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凝聚人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要注重把成熟的经验做法及时转化成工作制度,指导工作,推动党组织书记议党建、管党建、抓党建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

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在认真做好向学校党委述职的同时,应结合疫情防控和本单位实际,从严从实组织抓好所属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述职报告需交党委组织部备案;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由所属党委、党总支备案。

12月31日前,请将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1)、2021年度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表(见附件2)报送党委组织部,2022年4月前将2021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结果(见附件3)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附件1.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格式及要求

附件2.2021年度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表

附件3.2021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结果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党委统战部

纪检监察室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