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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组织部     作者 : 叶静     时间 : 2019-02-22     点击次数 : 422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央、省、市统一工作部署,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组织生活会主题

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担当作为,改进工作作风,为推进学校创一流发展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二、认真做好会议各项工作

1.突出重点组织学习,打牢思想基础

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能职责,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党中央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没有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2.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意见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流动党员、退役军人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3.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

(1)召开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议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员“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工作。

(2)深入查摆问题。在专题学习、互相谈心、汇总梳理的基础上,对照党章要求,深入查摆具体问题。组织生活会上,党支部要开展“六查六看”,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看一看有没有把支部建设与中心工作有效融合、有没有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有没有每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有没有党员失联失管、有没有按期换届、有没有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等情况。党员要开展“三查三看”,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看一看有没有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有没有按期交纳党费、有没有参教信教和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情况。

(3)组织民主评议。群众测评。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通过发放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座谈会、个别访谈、征集意见等形式,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对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评议。个人自评。党员联系自身工作学习和思想实际,对照党员标准,填写“先锋指数”考评登记表,进行总结反思,主动查找不足,虚心进行自我批评,明确努力方向。党员互评。党员相互之间开展评议,提出对其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相互评议要以团结同志、帮扶发展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真诚相待,严肃认真。支部委员会向党员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党支部书记对开展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情况进行小结,并代表支部委员会向党员报告本年度的主要工作,特别是针对支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参会党员就支部工作进行评议,并围绕如何加强党支部建设,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进行讨论,集思广益。

4.结合“双指数”考评,作出组织评定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结合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对党员提出评定意见,给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评定为“优秀”的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得分不低于90分,比例一般不超过15%,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根据《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有关事宜》认真做好处置工作。评定意见形成后,要及时向党员本人反馈,并帮助党员虚心接受批评意见,加强党性修养。

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以学校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考评管理办法为主要依据。星级评定按照“堡垒指数”进行评星定级,60分以下或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为无星; 60—69分为一星级;70—79分为二星级;80—89分为三星级;90分及以上为四星级;五星级党组织由二级党委在四星级党组织中通过联评产生,比例一般不超过所辖党组织总数的10%。根据年度星级评定情况及时增星摘星,实行动态管理,发挥星级评定的激励作用和星级标准的导向作用。

三、扎实做好整改提升

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推进,做好前期布置、全过程指导和重要环节把关等工作。凡组织关系在我校的中共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一般可不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对于因公已经或即将出差的党员,经所在二级党组织批准,安排对其补评、代评或先评。离退休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可以采取简便灵活方式进行。年老或患病丧失自理能力者,经二级党组织批准,可以不参加评议。要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不要求党支部报工作方案、报表台账、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

五、其他事项

各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19年3月20日前完成。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3月22日前将民主评议党员和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含电子稿)、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考评登记表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登记表电子稿(纸质一式一份由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存档)报送党委组织部(仓前行政楼1202室)。联系人:叶静,电话:28865064,邮箱:zzb@hznu.edu.com


 

党委组织部

2019年2月22日

公告通知

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组织部 · 2019-02-22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央、省、市统一工作部署,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组织生活会主题

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担当作为,改进工作作风,为推进学校创一流发展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二、认真做好会议各项工作

1.突出重点组织学习,打牢思想基础

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能职责,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党中央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没有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2.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意见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流动党员、退役军人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3.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

(1)召开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议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员“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工作。

(2)深入查摆问题。在专题学习、互相谈心、汇总梳理的基础上,对照党章要求,深入查摆具体问题。组织生活会上,党支部要开展“六查六看”,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看一看有没有把支部建设与中心工作有效融合、有没有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有没有每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有没有党员失联失管、有没有按期换届、有没有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等情况。党员要开展“三查三看”,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看一看有没有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有没有按期交纳党费、有没有参教信教和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情况。

(3)组织民主评议。群众测评。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通过发放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座谈会、个别访谈、征集意见等形式,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对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评议。个人自评。党员联系自身工作学习和思想实际,对照党员标准,填写“先锋指数”考评登记表,进行总结反思,主动查找不足,虚心进行自我批评,明确努力方向。党员互评。党员相互之间开展评议,提出对其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相互评议要以团结同志、帮扶发展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真诚相待,严肃认真。支部委员会向党员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党支部书记对开展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情况进行小结,并代表支部委员会向党员报告本年度的主要工作,特别是针对支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参会党员就支部工作进行评议,并围绕如何加强党支部建设,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进行讨论,集思广益。

4.结合“双指数”考评,作出组织评定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结合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对党员提出评定意见,给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评定为“优秀”的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得分不低于90分,比例一般不超过15%,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根据《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有关事宜》认真做好处置工作。评定意见形成后,要及时向党员本人反馈,并帮助党员虚心接受批评意见,加强党性修养。

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以学校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考评管理办法为主要依据。星级评定按照“堡垒指数”进行评星定级,60分以下或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为无星; 60—69分为一星级;70—79分为二星级;80—89分为三星级;90分及以上为四星级;五星级党组织由二级党委在四星级党组织中通过联评产生,比例一般不超过所辖党组织总数的10%。根据年度星级评定情况及时增星摘星,实行动态管理,发挥星级评定的激励作用和星级标准的导向作用。

三、扎实做好整改提升

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推进,做好前期布置、全过程指导和重要环节把关等工作。凡组织关系在我校的中共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一般可不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对于因公已经或即将出差的党员,经所在二级党组织批准,安排对其补评、代评或先评。离退休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可以采取简便灵活方式进行。年老或患病丧失自理能力者,经二级党组织批准,可以不参加评议。要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不要求党支部报工作方案、报表台账、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

五、其他事项

各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19年3月20日前完成。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3月22日前将民主评议党员和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含电子稿)、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考评登记表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登记表电子稿(纸质一式一份由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存档)报送党委组织部(仓前行政楼1202室)。联系人:叶静,电话:28865064,邮箱:zzb@hznu.edu.com


 

党委组织部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