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2015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加强对新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我校新生党员入学报到时,均应按照党员管理规定,及时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新生党员的具体要求
1.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入工作需指定专人负责。
2.新生党员报到时,将本人有效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自带的党员材料交到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时接收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档案材料。
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仔细审查和整理新生党员的介绍信和材料。发现介绍信填写不规范、入党材料不完备的,及时告知新生党员进行补办;发现非正常入党、是“假”党员的,不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及时与组织部联系商讨处理意见。
非正常入党、“假”党员情况:
(1)入党时年龄未满18周岁,或入党时培养考察期未满一年的;
(2)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入党的,如异地入党,即在原学校上学时或应届毕业生毕业后,由家庭所在地的党组织发展入党的;
(3)组织档案材料填写、审批不规范的,如《入党志愿书》及相关材料出自一人之手、时间前后矛盾或关键处有涂改,介绍人未填写意见或上级党委没有指派专人谈话,上级党委未审批,预备党员转正没有支部大会决议党委就直接审批同意的等等;
(4)只持有组织关系介绍信,没有个人组织档案材料,或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信息与组织档案材料党员信息不一致的,经与原单位联系无法提供的。
4.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及时登记经审核后的新生党员基本情况,认真填写《2015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登记表》和《2015级新生党员信息登记表》,准确采集党员信息,并及时输入信息库。
二、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相关说明
1.由校外转入我校学习的新生党员须持原所在单位或上级单位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杭州市委组织部”或“杭州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2.跨学院读研的本校新生党员持原二级党委、党总支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读研学院的二级党委、党总支报到。
3.在本学院读研的新生党员,不需办理党员关系接转手续,由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调整至相应的党支部即可。
4. 因故未持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新生党员,不进行信息登记和录入。学生在入学报到后应及时向学院党组织说明自己的党员身份和组织关系不能接转的原因,并尽快办理组织关系的接转手续,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需及时与组织部沟通。
三、时间进度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9.18前 | 收集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核对党员材料,填写《2015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登记表》和《2015级新生党员信息登记表》。 |
向组织部上交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2015级新生党员信息登记表》(电子稿、纸质版二级党组织盖章)、《2015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登记表》(电子稿),到组织部集中办理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 |
9.25前 |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及时将新生党员编入相应党支部,维护《党务管理信息系统2014(全国版)》。 |
联系人:谢琳洁、诸燕 联系电话:28869735、28865023
邮箱:xlj@hznu.edu.cn
附件:
1.《2015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登记表》
2.《2015级新生党员信息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201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