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公布2014年基层党组织特色党建活动项目立项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4年基层党组织特色党建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广泛动员、积极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医学院机关第二党支部“新疆少数民族学习困难学生党员结对帮扶工程”等10个项目确立为重点项目,直属国际教育学院党支部“提高教科研素质 传播大中国文化 促进国际化发展”等13个项目确立为一般项目(名单见附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已立项的项目实施单位要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措施的基础上,按照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细化分工,按时完成各个阶段的任务,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果。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单位要将工作实践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提炼,深入发掘亮点与创新点,加强宣传报道,形成特色,打造品牌。同时相关活动信息和材料及时报送党委组织部。
3、项目起止时间为:2014年1月—2014年11月。党委组织部将2014年11月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各实施单位注意做好相关文字、图片、影像等材料的整理与归纳。
4、项目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经费报销应凭有效发票及经费开支相关证明,由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经组织部审查批准后可到财务处报销。对于无正当理由,未能及时开展项目研究工作;经费挪作他用等行为,将暂停后续经费,甚至取消立项。
特此通知。
附件: 2014年基层党组织特色党建活动项目立项项目一览表.xls
党委组织部
201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