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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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3年基层党组织特色党建活动项目立项项目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admin     时间 : 2013-09-17     点击次数 : 76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 据学校《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特色党建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广泛动员、积极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政治与 社会学院党委教工第一党支部“浙江革命精神与“我们的价值观”培育——教工第一党支部与浙江革命历史纪念馆共促基层党建活动”等6个项目确立为重点项目, 理学院党委“滴水爱心 公益先行——理学院第一学生党支部‘滴水之爱’党员服务站”等20个项目确立为一般项目(名单见附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已立项的项目实施单位要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措施的基础上,按照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细化分工,按时完成各个阶段的任务,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果。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单位要将工作实践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提炼,深入发掘亮点与创新点,加强宣传报道,形成特色,打造品牌。同时相关活动信息和材料及时报送党委组织部。

3、项目起止时间为:2013年1月—2013年11月。党委组织部将2013年11月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各实施单位注意做好相关文字、图片、影像等材料的整理与归纳。

4、项目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经费报销应凭有效发票及经费开支相关证明,由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经组织部审查批准后可到财务处报销。对于无正当理由,未能及时开展项目研究工作;经费挪作他用等行为,将暂停后续经费,甚至取消立项。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基层党组织特色党建活动项目立项项目一览表.xls

 

             党委组织部

              2013年9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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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3年基层党组织特色党建活动项目立项项目的通知

· 2013-09-17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 据学校《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特色党建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广泛动员、积极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政治与 社会学院党委教工第一党支部“浙江革命精神与“我们的价值观”培育——教工第一党支部与浙江革命历史纪念馆共促基层党建活动”等6个项目确立为重点项目, 理学院党委“滴水爱心 公益先行——理学院第一学生党支部‘滴水之爱’党员服务站”等20个项目确立为一般项目(名单见附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已立项的项目实施单位要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措施的基础上,按照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细化分工,按时完成各个阶段的任务,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果。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单位要将工作实践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提炼,深入发掘亮点与创新点,加强宣传报道,形成特色,打造品牌。同时相关活动信息和材料及时报送党委组织部。

3、项目起止时间为:2013年1月—2013年11月。党委组织部将2013年11月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各实施单位注意做好相关文字、图片、影像等材料的整理与归纳。

4、项目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经费报销应凭有效发票及经费开支相关证明,由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经组织部审查批准后可到财务处报销。对于无正当理由,未能及时开展项目研究工作;经费挪作他用等行为,将暂停后续经费,甚至取消立项。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基层党组织特色党建活动项目立项项目一览表.xls

 

             党委组织部

              2013年9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