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亲爱的毕业生党员:
你们好!
紧张而美好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作为大学生中的佼佼者,你们不仅圆满完成了自己的学业,而且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逐步走向成熟,使自己的人生得到了新的升华。在此,向你们在校期间的突出表现、取得的优异成绩表示衷心的祝贺。
大学生活转瞬即逝,你们也将步入工作岗位或继续深造,在你们即将开启新的征程之前,还需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为方便你们及时正确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特此提醒:
一、关于接转组织关系的基础知识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证明党员身份和隶属关系的重要凭证,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意识、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将会被认定是自行脱党。
二、关于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具体流程
1、本人先与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确认所去单位具有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所属党组织全称。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本人拿到介绍信之后,请严格检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对照其中项目的填写内容是否与自己的实际情况一致,如:介绍信的抬头、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身份、党费交纳时间、开具日期、身份证号等。
3、本人拿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及时到介绍信开具的党组织(介绍信抬头)报到、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回执用传真或邮政挂号信等形式反馈至学校党委组织部。
三、关于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转移
党员档案将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随档案一同转移。
最后希望你们牢记党组织的嘱托,注意增强组织观念,严格按党章要求和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诚实做人,认真做事,遵纪守法,勤奋工作,以优异的工作实绩和学习成绩,为党旗增辉,为母校添彩!
在接转组织关系的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返回学校或者拨打电话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与你共同研究、解决问题。
祝你们在新的人生征途上,身体健康,事业有成!
杭州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2年5月
杭州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571-28868173、28865023
传真:0571-28869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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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1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