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和群众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民主评议党员是党内一项经常性的制度,是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融教育、监督、管理于一体的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途径。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民主评议党员是促进党员承诺践诺的有效载体,群众评议是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环节,也是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方式。根据中组部《关于建立党员民主评议制度的意见》和上级组织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群众评议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主评议党员和群众评议的主要内容
201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群众评议工作,主要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和党员义务,以党员参与“师大先锋”创先争优活动情况为评议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理想信念和组织纪律方面。一是有无坚定的政治立场,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上,在大是大非面前有无正确的认识和态度;二是能否在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三是组织观念强不强,是否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和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遵守党的纪律。
2.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方面。一是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心系群众,践行宗旨,积极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员工的正当权益;二是是否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能否把学校、学院事业发展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能否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的关系,在工作中不计个人得失,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淡泊“名利”;三是是否廉洁自律,自觉反腐防变,抵制不正之风。
3.在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一是是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二是能否高标准要求自己,不等同于一般群众,在本职岗位上作出应有贡献,并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带动群众;三是是否积极参加校党委组织的“师大先锋”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开展承诺践诺,在工作中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在总结评议中可根据以上三个方面结合自身实际有所侧重。
二、民主评议党员和群众评议的主要环节
1.组织学习(2月下旬)。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做好动员工作,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李源潮在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上的讲话、《关于在全校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师大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等内容,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民主评议党员和群众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2.群众评议(3月中上旬)。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实际,采用发放群众评议表、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或是依托网络、公示栏、意见箱等渠道,认真听取群众对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意见和建议。群众评议结果作为评定党员合格、不合格的重要依据。
3.民主评议会(3月中下旬)。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民主评议会。每个党员都要全面总结2011年度学习、工作、廉洁自律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开展承诺践诺的情况。民主评议时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达到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4.组织审定和先进推荐(3月底)。支委会对每位党员进行综合分析,按照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对每位党员的年度表现给出认定,形成组织意见,并向党员本人反馈(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但不进行认定)。同时,自下而上开展2011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工作(评选条件、推荐范围和名额分布见附件)。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要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一线和学生党员倾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群众评议工作作为学期初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订实施方案,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位党员都能接受评议,实现评议工作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全覆盖。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严格按照评议内容、环节,对照党员条件及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认真开展评议活动。支部要对党员个人的汇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评议质量,同时认真做好记录,保管好各项基础资料。
3.认真总结,主动参与。各级基层党组织、每个党员都要对照承诺践诺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党员须填写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登记表一式一份,由所在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存档)。基层党组织要主动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点评本单位的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因故不能参加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的,事后要补课。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评议活动,为党员作出表率。
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4月6日前将党员民主评议和群众评议工作的基本情况报送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何平,联系电话:28868173。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
2.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
3.杭州师范大学党员创先争优群众评议表
4.杭州师范大学党员民主评议情况汇总表
5.“师大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及相关情况统计表
6.2011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推荐范围及名额分布
7.2011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登记表
8.2011年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选登记表
9.2011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201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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