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慰问活动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充分体现党组织对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关怀,经研究,决定开展对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生活困难党员和2011年新增的党龄满50年的老党员。
二、慰问时间
2012年1月1日—2月6日
三、慰问方式
采取校、院两级结合,以院为主的方式进行。校党委领导将走访慰问部分特殊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在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上报名单中选择确定),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导走访慰问本单位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新增的党龄50年的离休老党员由离退休工作处统一慰问。
三、相关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通过关心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充分体现党组织的温暖,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
2.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本单位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好诸如座谈交流、上门恳谈等多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不超过本单位党员(含学生党员)人数3%的比例确定拟慰问的生活相对困难的党员名单,核实2011年新增的党龄50年的老党员信息,于12月30日前将《生活困难党员基本情况表》和《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基本情况汇总表》报送党委组织部审核。党委组织部将根据报送的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基本情况下拨慰问经费。
4.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请于2012年2月6日前将《春节前后送温暖行动情况登记表》报送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何平 联系电话:28868173 邮箱:hsdcxzy@163.com
附件1:生活困难党员基本情况表
附件2: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3:春节前后送温暖行动情况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201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