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深入推进“师大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自2010年6月开展“师大先锋”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推行教工党员“助推发展、关爱学生”行动、学生党员“立志成才、服务社会”行动和基层党组织“三化四有”创建行动,形成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诺、争创先进的良好局面,加强了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根据杭师大党字〔2010〕31号《关于在全校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师大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安排,目前我校创先争优活动已进入第三阶段(2011年9月—2012年7月)。为深入推进活动的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一次再部署、再推进、再深化,力求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把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把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创先争优活动中去,同时,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提高本单位组织工作满意度的重大推动器。
2.制定计划落实举措。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在充分总结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第三阶段的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予以落实,深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要通过深化“三项行动”, 全面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新一轮承诺践诺评诺、“师大先锋”闪光言行展评、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等,继续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
3.加大宣传形成氛围。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和板报、橱窗等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先进典型,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和新成效,营造浓厚氛围,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确保我校创先争优活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师大先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