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精神,就2011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1.认真分析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的现状,科学制订上半年党员发展计划。按照注重质量、优化结构的要求,在发展数量有所增加的基础上,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在一二年级学生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逐步实现发展重心前移;同时,要加强对中青年教职工的引导,注重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师生认可度高的骨干教师吸收到党内来。上半年全校各党支部在
2.严格履行发展程序,坚持党员发展标准。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严格实行推优制、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保证党员质量。同时要积极探索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培养、团组织“推优”、教育考察等环节的新工作机制,推广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答辩制、承诺制等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各单位可以根据学校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报组织部备案。
3. 进一步重视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业务指导培训。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专兼职组织员、党支部委员、培养联系人教育的业务培训,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4.进一步重视发展对象文字材料审核工作,确保完整、真实和规范。要做到“三查”(查时间、查程序、查材料)、“三看”(看思想政治表现、看学习工作表现、看群众基础)、“四杜绝”(杜绝材料包干、代签名、临时补做材料、材料虚假现象)。
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4月30日前将本单位上半年党员发展计划报送组织部,报表见附件“杭州师范大学2011年度(1-6月份)党员发展计划表”,可到组织部网页“常用下载”栏下载。电子版请发至组织部邮箱zzbbgs@hznu.edu.cn。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2011年度(1-6月份)党员发展计划表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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