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评选2010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过去的2010年,我校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党务工作者,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在服务学校发展、服务师生成长成才、服务社会进步上创先争优,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深入开展“师大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是全校各级基层党组织。党委建制或党员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可自荐2个,其他单位为1个(另推荐其他部门、学院党组织的,名额不限)。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是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正式党员。党委建制或党员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可推荐3名,其他单位为2名,其中教学单位推荐人选中原则上要有1名学生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是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委员,教工党支部书记及委员,学生党支部书记,党建联系人,党务部门工作人员。党委建制或党员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可推荐2名,其他单位可推荐1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2.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党员队伍素质优良,宗旨意识较强,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党建工作制度健全,组织设置科学,党建队伍好,党建阵地强,工作规范,特色鲜明。
5.所在单位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打头阵、做标兵,工作实绩突出,在校内外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6.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和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师生员工拥护和支持。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较强的政治鉴别力。
2.带头学习提高,能认真学习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
3.带头争创佳绩,教工党员在“助推发展、关爱师生”行动中、学生党员在“立志成才、服务社会”行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真正发挥了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受到广大党员群众的赞誉。
4.密切联系师生员工,带头服务师生员工,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党员群众中有较好的口碑。
5.党性强,作风硬,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除符合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外,还要求:
1.热爱党务工作,钻研党建业务,有良好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善于做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
2.积极主动地开展党务工作,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本部门党建工作成绩突出。
3.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党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得到广大党员和师生的认可。
4.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评选办法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议推荐的办法。
1.先进基层党组织:
(1)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认真总结、评议的基础上,向组织部报送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名单;
(2)组织部进行审查、公示,并召开评议会进行差额评选;
(3)组织部根据审查评选情况将拟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名单提交校党委审定。
2.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1)在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自我总结、党员评议的基础上,各党支部推选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2)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好中选优”的原则向组织部报送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单。推荐应注意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一线的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倾斜。
(3)组织部进行审查、公示,并召开评议会差额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
(4)组织部根据审查评选情况将拟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提交校党委审定。
(二)材料要求
请认真填写《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自荐)登记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选登记表》或《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登记表》(登记表中的“主要事迹”栏字数不少于1000字,同时选送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七寸彩照一张)。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务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质量。通过评选,不断增强党员意识,激发工作热情,不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四、时间安排
1.
2.4月中下旬,组织部进行公示,组织评议。
3.4月底,校党委审批,公示。
4.6月底或
附件:
1. 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登记表
2.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选登记表
3.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附件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