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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师大统字〔2010〕1号关于印发《杭州师范大学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战工作职责》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admin     时间 : 2010-11-17     点击次数 : 1077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研究,决定将《杭州师范大学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战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予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杭州师范大学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战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明确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战工作的主要职责,切实推进我校的统战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杭师大党字〔20105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统战工作实际,对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与职责作出如下规定。

一、主要任务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学校各阶段的中心工作,通过实施“凝聚力工程”,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积极为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知识分子从事教育、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创造条件,帮助他们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和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把我校建成省内乃至国内一流综合性大学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职责

1.加强组织领导。将统战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统战工作,听取统战工作汇报。在制定本学院(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时,应提出统战工作计划和部署,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为本学院(部门)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统战委员具体负责统战工作的开展。

2.抓好学习贯彻。以分党校为主阵地,组织开展本学院(部门)有关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教育和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统战工作的基本知识,宣传党的统战理论,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等各项方针政策。本学院(部门)的党政领导要带头学习宣传统一战线知识,带头贯彻统一战线政策,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

3.做好信息工作。认真做好本学院(部门)统战对象基本情况的统计摸底工作,准确掌握本学院(部门)的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知识分子的基本情况,动态掌握本单位信教群众、归侨侨眷、出国和留学归国人员等的基本情况,并及时向校党委统战部反映本学院(部门)统战对象的思想动态和意见建议等

4.密切联系沟通。本学院(部门)的党政领导要带头与统战对象特别是代表性人士保持经常联系,主动和他们交朋友,沟通思想,增进共识,反映呼声,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实际问题,做到政治上信任、业务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及时向本学院(部

门)统战对象通报校、院重大事项和有关信息。可以结合本单位统战对象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联谊活动。

5.注重教育引导。注意了解和分析统战对象的思想动态,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区分不同统战对象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和引导他们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综合素质。鼓励和引导他们将实现个人价值与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服务社会紧密结合起来。

6.支持参政议政。听取并征求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知识分子对本学院(部门)工作和重大决策、决定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为他们参政议政提供支持和帮助。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建言献策,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大局。统战对象在工作时间参加校内外统战有关活动,应向所在学院(部门)请假,如无特殊情况,所在单位应予以支持。

7.协助队伍建设。按照校党委组织部、统战部的要求,合理配置我校政治资源,既要重视党建工作,把大批优秀知识分子发展入党,也要重视各民主党派、侨联(留联会)、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协助做好本学院(部门)党外代表人士的推荐、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统战团体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在民主党派组织发展中征求关于被发展人的意见时,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对待,帮助把好发展关。如要发展民主党派成员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事先与校党委统战部交换意见。

8.完善制度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学院(部门)实际,制订本学院(部门)统战工作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好征求党外代表人士意见制度、向党外代表人士传达文件和邀请他们参加重要会议制度、同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制度等。

 

 

 

 

主题词:统战工作  职责  通知

发: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统战部  2010115印发

制度文件

杭师大统字〔2010〕1号关于印发《杭州师范大学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战工作职责》的通知

· 2010-11-17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研究,决定将《杭州师范大学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战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予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杭州师范大学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战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明确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战工作的主要职责,切实推进我校的统战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杭师大党字〔20105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统战工作实际,对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与职责作出如下规定。

一、主要任务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学校各阶段的中心工作,通过实施“凝聚力工程”,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积极为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知识分子从事教育、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创造条件,帮助他们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和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把我校建成省内乃至国内一流综合性大学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职责

1.加强组织领导。将统战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统战工作,听取统战工作汇报。在制定本学院(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时,应提出统战工作计划和部署,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为本学院(部门)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统战委员具体负责统战工作的开展。

2.抓好学习贯彻。以分党校为主阵地,组织开展本学院(部门)有关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教育和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统战工作的基本知识,宣传党的统战理论,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等各项方针政策。本学院(部门)的党政领导要带头学习宣传统一战线知识,带头贯彻统一战线政策,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

3.做好信息工作。认真做好本学院(部门)统战对象基本情况的统计摸底工作,准确掌握本学院(部门)的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知识分子的基本情况,动态掌握本单位信教群众、归侨侨眷、出国和留学归国人员等的基本情况,并及时向校党委统战部反映本学院(部门)统战对象的思想动态和意见建议等

4.密切联系沟通。本学院(部门)的党政领导要带头与统战对象特别是代表性人士保持经常联系,主动和他们交朋友,沟通思想,增进共识,反映呼声,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实际问题,做到政治上信任、业务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及时向本学院(部

门)统战对象通报校、院重大事项和有关信息。可以结合本单位统战对象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联谊活动。

5.注重教育引导。注意了解和分析统战对象的思想动态,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区分不同统战对象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和引导他们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综合素质。鼓励和引导他们将实现个人价值与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服务社会紧密结合起来。

6.支持参政议政。听取并征求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知识分子对本学院(部门)工作和重大决策、决定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为他们参政议政提供支持和帮助。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建言献策,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大局。统战对象在工作时间参加校内外统战有关活动,应向所在学院(部门)请假,如无特殊情况,所在单位应予以支持。

7.协助队伍建设。按照校党委组织部、统战部的要求,合理配置我校政治资源,既要重视党建工作,把大批优秀知识分子发展入党,也要重视各民主党派、侨联(留联会)、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协助做好本学院(部门)党外代表人士的推荐、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统战团体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在民主党派组织发展中征求关于被发展人的意见时,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对待,帮助把好发展关。如要发展民主党派成员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事先与校党委统战部交换意见。

8.完善制度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学院(部门)实际,制订本学院(部门)统战工作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好征求党外代表人士意见制度、向党外代表人士传达文件和邀请他们参加重要会议制度、同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制度等。

 

 

 

 

主题词:统战工作  职责  通知

发: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统战部  2010115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