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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以创建“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为主要内容”的“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admin     时间 : 2010-09-28     点击次数 : 1492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推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水平的提高,杭州市委组织部、杭州市老干部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以创建“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为主要内容”的“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离退休党员认真学习贯彻,扎扎实实开展“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创建活动,使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成为组织老同志、凝聚老同志、教育老同志的坚强堡垒,为加强党的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作出新的贡献。

  

                                党委组织部                  

                          OO年九月二十八日

 

 

关于在全市开展以创建

“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为主要内容的

“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

 

各区、县(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滨江党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办发[2010]12号、中组发[2008]10号、浙老干[2010]10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深入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主题的“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市委办发[2010]78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以创建“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为主要内容的“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广大离退休干部党员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以创建“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为主要内容的“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转变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理念、方法和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对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尊重和关心离退休干部的要求,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建设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真正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指导思想

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按照省、市委开展“之江先锋”、“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基本要求,着力强化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服务理念,把“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组织设置好、活动开展好、群众反映好”和“带头学习提高、带头维护大局、带头遵纪守法、带头服务群众、带头弘扬正气”作为努力目标,切实做好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工作,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提升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的整体水平,使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成为组织老同志、凝聚老同志、教育老同志的坚强堡垒。

三、目标条件

“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目标条件是:

1、支部班子好。支部班子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有较强的凝聚力;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组织决定,政治坚定,作风踏实,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监督,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支部书记党性强、威信高、讲奉献、身体好,能统领支部工作,协调支委关系;支委会工作坚持各项制度,有计划,有总结,定期召开支委会讨论工作。党支部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支部委员出现空缺时,及时补选;支部一班人经常联系本支部党员,关心他们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2、党员队伍好。支部党员党性观念强,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参加学习活动和组织生活,及时缴纳党费;能支持当地党委、政府和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积极建言献策;能自觉遵纪守法,抵制和反对各种消极思想和违法违纪行为,不参与群体上访,不参与封建迷信及黄、赌、毒等活动,坚决与邪教组织作斗争。

3、组织设置好。充分考虑离退休干部身体、年龄和居住地等情况,从实际出发,按照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参加组织活动,有利于发挥党员作用原则,合理设置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条件合适的应建立党小组;单位领导重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支部隶属关系明确,档案资料完整,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程序规范;加强对易地居住党员和流动党员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组织关系的接转,安排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范,党费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

4、活动开展好。支部坚持各项学习和活动制度,遵循统分结合、就近便利、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开展适合离退休干部党员自身特点的各种活动,支部党员参加活动积极主动;党员干部个人自学制度健全,党支部(党小组)认真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定期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集中学习交流,每年召开支部大会,总结工作,讨论重要事项;对行动不便的党员,支部派人定期送学上门,通报工作情况;支部活动有场所和经费,活动经费(包括提留党费)使用规范,按照规定做好党务公开。

5、群众反映好。离退休干部党员加强同群众的密切联系,经常与党外离退休干部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传递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积极参与关心下一代活动、社区工作等,在文明社区建设、关心教育下一代、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发挥作用;教育好家属和子女,化解家庭矛盾,遵守社会公德,带头维护社会稳定;运用离退休干部党员在干部群众中的影响力,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疏导群众情绪,充分发挥党支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得到群众拥护和所在地区、单位的好评。

四、程序步骤

“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创建范围为全市各级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离休干部党支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退休干部党支部。创建活动在各级党委(党组)领导下,由组织部门牵头,老干部部门组织实施,做到三级联动,规范考核,科学评定。具体程序和步骤如下:

(一)制定方案

各地各单位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对开展以创建“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为主要内容的“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目标,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动员,充分调动广大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扎实有效地推进创建活动的开展。

(二)组织实施

“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创建活动,是我市开展“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切实担负起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领导和指导责任;各地各单位组织部门和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具体指导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创建活动,共同引导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的目标和要求。各地各单位要为开展创建“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为主要内容的“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考核评定

1)自评:全市广大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对照“五好”党支部的具体条件认真开展自评,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示,听取意见,形成自评材料。

2)申报:已达到标准的党支部可主动向老干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并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3)考核:各地各单位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对提出申报的党支部于每年年底前组织考核,以查看台帐、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对照《杭州市“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考评标准》逐项进行,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4)评定:在自评、考核的基础上,对于符合“五好”条件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将评定情况报市委老干部局审核、确认。

5)抽查: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适时组织抽查组对各地各单位报送的评定情况进行抽查,符合要求的,予以确认;若有20%以上不符合要求的,则该单位当年“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评定工作必须重做。

6)表彰:在得到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审核、确认后,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授予“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以创建“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为主要内容的“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切实抓好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的有效手段。各地各单位和广大离退休干部党员要充分认识创建“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重要意义,在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各区、县(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要建立以创建“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为主要内容的“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良好成效;市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创建“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纳入“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中,加强督促协调,把创建活动逐步引向深入。

2、统筹谋划,抓好结合。开展以创建“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为主要内容的“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统筹谋划,注意抓好五个方面的结合:一是要与促进老干部队伍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二是要与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离退休干部党员队伍建设相结合;三是要与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相结合;四是要与为离休干部办实事、解难事相结合;五是要与统筹推进当前各项工作相结合。

3、深入动员,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中进行深入动员,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和老同志特点,制订活动方案。“五好”目标要实实在在,创建措施要切实可行,考核评定要规范科学,防止和反对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顺利推进。老干部工作部门要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汇报,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4、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推广活动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努力营造离退休干部党员开展“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良好氛围。要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注意培养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促进我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整体水平有明显提高。

 

附件:杭州市“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考评标准

 

中共杭州市委老干部局

2010712


 

附件

杭州市“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考评标准

目标

评分细则

备注

支部班子好(20分)

1.支部班子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组织决定,政治坚定,作风踏实,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监督,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支部书记党性强、威信高、讲奉献、身体好、能统领支部工作,协调支委关系。

 

 

3.支委会工作坚持各项制度,有计划,有总结,定期召开支委会讨论工作。党支部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支部委员出现空缺时,及时补选。

 

 

4.支部一班人经常联系本支部党员,关心他们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目标

评分细则

备注

党员队伍好(20分)

1.党员党性观念强,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党员能自学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的义务,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参加学习活动和组织生活,及时缴纳党费。

 

 

3.党员支持当地党委、政府和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4.党员自学遵纪守法,抵制和反对各种消极思想和违法违纪行为,不参与群体上访,不参与封建迷信及黄、赌、毒等活动,坚决与邪教组织作斗争。

 

 

 

 

目标

评分细则

备注

组织设置好(20分)

1.    充分考虑离退休干部身体、年龄和居住地等情况,从实际出发,按照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参加组织活动,有利于发挥党员作用的原则,合理设置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条件合适的应建立党小组。

 

 

 

 

2.    单位领导重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支部隶属关系明确,档案资料完整,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学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程序规范。

 

 

3.    加强对易地居住党员和流动党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组织关系的接转,安排他们过好组织生活。

 

 

4.    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范,党费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

 

 

 

 

 

目标

评分细则

备注

活动开展好(20分)

1.支部坚持各项学习和活动制度,遵循统分结合、就近便利、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开展适合离退休干部党员自身特点的各种活动,支部党员参加活动积极主动。

 

 

 

 

2.党员干部个人自学制度健全,党支部(党小组)认真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定期组织老干部集中学习交流,每年召开支部大会,总结工作,讨论重要事项。

 

 

3.对行动不便的党员,支部派人上门送学,通报工作情况。

 

 

4.支部活动有场所和经费,活动经费(包括提留党费)使用范围,按照规定做好党务公开。

 

 

 

目标

评分细则

备注

群众反映好(20分)

1.加强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经常与党外离退休干部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传递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2.积极参与关心下一代活动、社区工作等,在文明社区建设、关心教育下一代、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发挥作用。

 

 

3.教育好家属和子女,化解家庭矛盾,遵守社会公德,带头维护社会稳定。

 

 

4.运用离退休干部党员在干部群众中的影响力,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疏导群众情绪,充分发挥党支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得到群众拥护和所在地区、单位的好评。

 

 

备注:1、评分细则共分520项,每项5分,满分100分。

2、对照每项内容由所在支部进行自评和考核组考评,按评分细则酌情打岔,自评成绩作为考核组考评的参考。每项内容优秀得5分,良好得4分、合格得3分。考评合计分值在90分以上的党支部作为评定省级“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重要依据。

3、近三年内,党支部或本支部党员获全国、省、市表彰,或其先进事迹受到中央、省、市党报党刊等主流媒体宣传的,分别给予8分、5分、3分的奖励(以最高分计算,不重复计分)。

4、支部中如有个人违法违纪非正常集体上访、封建迷信及黄、赌、毒活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当年不得参与考评。支部组织非正常集体上访或党员参与邪教组织的,两年内不得被评为“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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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以创建“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为主要内容”的“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 2010-09-28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推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水平的提高,杭州市委组织部、杭州市老干部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以创建“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为主要内容”的“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离退休党员认真学习贯彻,扎扎实实开展“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创建活动,使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成为组织老同志、凝聚老同志、教育老同志的坚强堡垒,为加强党的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作出新的贡献。

  

                                党委组织部                  

                          OO年九月二十八日

 

 

关于在全市开展以创建

“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为主要内容的

“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

 

各区、县(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滨江党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办发[2010]12号、中组发[2008]10号、浙老干[2010]10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深入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主题的“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市委办发[2010]78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以创建“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为主要内容的“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广大离退休干部党员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以创建“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为主要内容的“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转变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理念、方法和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对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尊重和关心离退休干部的要求,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建设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真正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指导思想

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按照省、市委开展“之江先锋”、“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基本要求,着力强化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服务理念,把“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组织设置好、活动开展好、群众反映好”和“带头学习提高、带头维护大局、带头遵纪守法、带头服务群众、带头弘扬正气”作为努力目标,切实做好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工作,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提升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的整体水平,使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成为组织老同志、凝聚老同志、教育老同志的坚强堡垒。

三、目标条件

“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目标条件是:

1、支部班子好。支部班子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有较强的凝聚力;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组织决定,政治坚定,作风踏实,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监督,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支部书记党性强、威信高、讲奉献、身体好,能统领支部工作,协调支委关系;支委会工作坚持各项制度,有计划,有总结,定期召开支委会讨论工作。党支部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支部委员出现空缺时,及时补选;支部一班人经常联系本支部党员,关心他们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2、党员队伍好。支部党员党性观念强,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参加学习活动和组织生活,及时缴纳党费;能支持当地党委、政府和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积极建言献策;能自觉遵纪守法,抵制和反对各种消极思想和违法违纪行为,不参与群体上访,不参与封建迷信及黄、赌、毒等活动,坚决与邪教组织作斗争。

3、组织设置好。充分考虑离退休干部身体、年龄和居住地等情况,从实际出发,按照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参加组织活动,有利于发挥党员作用原则,合理设置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条件合适的应建立党小组;单位领导重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支部隶属关系明确,档案资料完整,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程序规范;加强对易地居住党员和流动党员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组织关系的接转,安排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范,党费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

4、活动开展好。支部坚持各项学习和活动制度,遵循统分结合、就近便利、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开展适合离退休干部党员自身特点的各种活动,支部党员参加活动积极主动;党员干部个人自学制度健全,党支部(党小组)认真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定期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集中学习交流,每年召开支部大会,总结工作,讨论重要事项;对行动不便的党员,支部派人定期送学上门,通报工作情况;支部活动有场所和经费,活动经费(包括提留党费)使用规范,按照规定做好党务公开。

5、群众反映好。离退休干部党员加强同群众的密切联系,经常与党外离退休干部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传递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积极参与关心下一代活动、社区工作等,在文明社区建设、关心教育下一代、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发挥作用;教育好家属和子女,化解家庭矛盾,遵守社会公德,带头维护社会稳定;运用离退休干部党员在干部群众中的影响力,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疏导群众情绪,充分发挥党支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得到群众拥护和所在地区、单位的好评。

四、程序步骤

“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创建范围为全市各级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离休干部党支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退休干部党支部。创建活动在各级党委(党组)领导下,由组织部门牵头,老干部部门组织实施,做到三级联动,规范考核,科学评定。具体程序和步骤如下:

(一)制定方案

各地各单位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对开展以创建“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为主要内容的“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目标,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动员,充分调动广大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扎实有效地推进创建活动的开展。

(二)组织实施

“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创建活动,是我市开展“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切实担负起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领导和指导责任;各地各单位组织部门和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具体指导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创建活动,共同引导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的目标和要求。各地各单位要为开展创建“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为主要内容的“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考核评定

1)自评:全市广大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对照“五好”党支部的具体条件认真开展自评,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示,听取意见,形成自评材料。

2)申报:已达到标准的党支部可主动向老干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并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3)考核:各地各单位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对提出申报的党支部于每年年底前组织考核,以查看台帐、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对照《杭州市“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考评标准》逐项进行,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4)评定:在自评、考核的基础上,对于符合“五好”条件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将评定情况报市委老干部局审核、确认。

5)抽查: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适时组织抽查组对各地各单位报送的评定情况进行抽查,符合要求的,予以确认;若有20%以上不符合要求的,则该单位当年“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评定工作必须重做。

6)表彰:在得到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审核、确认后,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授予“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以创建“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为主要内容的“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切实抓好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的有效手段。各地各单位和广大离退休干部党员要充分认识创建“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重要意义,在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各区、县(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要建立以创建“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为主要内容的“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良好成效;市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创建“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纳入“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中,加强督促协调,把创建活动逐步引向深入。

2、统筹谋划,抓好结合。开展以创建“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为主要内容的“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统筹谋划,注意抓好五个方面的结合:一是要与促进老干部队伍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二是要与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离退休干部党员队伍建设相结合;三是要与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相结合;四是要与为离休干部办实事、解难事相结合;五是要与统筹推进当前各项工作相结合。

3、深入动员,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中进行深入动员,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和老同志特点,制订活动方案。“五好”目标要实实在在,创建措施要切实可行,考核评定要规范科学,防止和反对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顺利推进。老干部工作部门要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汇报,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4、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推广活动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努力营造离退休干部党员开展“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良好氛围。要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注意培养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促进我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整体水平有明显提高。

 

附件:杭州市“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考评标准

 

中共杭州市委老干部局

2010712


 

附件

杭州市“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考评标准

目标

评分细则

备注

支部班子好(20分)

1.支部班子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组织决定,政治坚定,作风踏实,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监督,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支部书记党性强、威信高、讲奉献、身体好、能统领支部工作,协调支委关系。

 

 

3.支委会工作坚持各项制度,有计划,有总结,定期召开支委会讨论工作。党支部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支部委员出现空缺时,及时补选。

 

 

4.支部一班人经常联系本支部党员,关心他们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目标

评分细则

备注

党员队伍好(20分)

1.党员党性观念强,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党员能自学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的义务,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参加学习活动和组织生活,及时缴纳党费。

 

 

3.党员支持当地党委、政府和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4.党员自学遵纪守法,抵制和反对各种消极思想和违法违纪行为,不参与群体上访,不参与封建迷信及黄、赌、毒等活动,坚决与邪教组织作斗争。

 

 

 

 

目标

评分细则

备注

组织设置好(20分)

1.    充分考虑离退休干部身体、年龄和居住地等情况,从实际出发,按照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参加组织活动,有利于发挥党员作用的原则,合理设置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条件合适的应建立党小组。

 

 

 

 

2.    单位领导重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支部隶属关系明确,档案资料完整,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学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程序规范。

 

 

3.    加强对易地居住党员和流动党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组织关系的接转,安排他们过好组织生活。

 

 

4.    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范,党费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

 

 

 

 

 

目标

评分细则

备注

活动开展好(20分)

1.支部坚持各项学习和活动制度,遵循统分结合、就近便利、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开展适合离退休干部党员自身特点的各种活动,支部党员参加活动积极主动。

 

 

 

 

2.党员干部个人自学制度健全,党支部(党小组)认真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定期组织老干部集中学习交流,每年召开支部大会,总结工作,讨论重要事项。

 

 

3.对行动不便的党员,支部派人上门送学,通报工作情况。

 

 

4.支部活动有场所和经费,活动经费(包括提留党费)使用范围,按照规定做好党务公开。

 

 

 

目标

评分细则

备注

群众反映好(20分)

1.加强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经常与党外离退休干部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传递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2.积极参与关心下一代活动、社区工作等,在文明社区建设、关心教育下一代、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发挥作用。

 

 

3.教育好家属和子女,化解家庭矛盾,遵守社会公德,带头维护社会稳定。

 

 

4.运用离退休干部党员在干部群众中的影响力,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疏导群众情绪,充分发挥党支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得到群众拥护和所在地区、单位的好评。

 

 

备注:1、评分细则共分520项,每项5分,满分100分。

2、对照每项内容由所在支部进行自评和考核组考评,按评分细则酌情打岔,自评成绩作为考核组考评的参考。每项内容优秀得5分,良好得4分、合格得3分。考评合计分值在90分以上的党支部作为评定省级“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重要依据。

3、近三年内,党支部或本支部党员获全国、省、市表彰,或其先进事迹受到中央、省、市党报党刊等主流媒体宣传的,分别给予8分、5分、3分的奖励(以最高分计算,不重复计分)。

4、支部中如有个人违法违纪非正常集体上访、封建迷信及黄、赌、毒活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当年不得参与考评。支部组织非正常集体上访或党员参与邪教组织的,两年内不得被评为“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