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学院:
根据上级组织部门的安排,决定于
一、时间地点
时间:
地点:文一路校区学术报告厅
二、参加人员
1.校领导;
2.机关部处正职、副职;
3.学院(部)、直属单位、服务实体党政正职和主持工作的副职。
三、其他事项
1.校领导由党校办负责落实;机关部处正职、副职由机关党委负责落实;学院(部)、直属单位、服务实体党政正职和主持工作的副职由所在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落实;
2.请各与会人员提早10分钟入场就座,并维持好会场秩序。与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事不能到会的,须向党委组织部请假。
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