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下拨2009年度返还党费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按比例返还下拨2009年度党费作为基层组织活动经费(具体金额见附表)。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严格按党费使用规定的范围使用经费。
一、经费使用范围
返还的党费只能用于党内教育培训和党内活动的必要开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使用。主要用于:
1、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学习资料和设备;
3、开展党内活动和党内评比表彰(先进基层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经费审批和支取办法
1、经费审批:由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负责审批,并需经手人和组织委员签字;
2、凭正式发票到计划财务处报销;
3、经费使用截止时间为
注:党费返还比例:在职教工党员、学生党员为25%;离、退休教工党员为50%;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的在职卫生局编制党员为30%。
特此通知。
附:返还下拨2009年度党费明细表
党委组织部
序 号 组 织 名 称 返还金额(元) 1 人文学院党总支 5365 2 理学院党总支 5125 3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党总支 2335 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 1299 5 音乐学院党总支 2410 6 体育与健康学院党总支 2715 7 美术学院党总支 2287 8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3022 9 政治经济学院党总支 2684 10 法学院党总支 1614 11 教育科学学院党总支 2305 12 初等教育学院党总支 5601 13 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 11716 14 护理学院党总支 2149 15 医药卫生管理学院党总支 1803 16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 2317 17 钱江学院党委 6258 18 机关党委 17925 19 直属单位党总支 2711 20 图书馆党总支 2620 21 后勤服务集团党总支 3571 22 基础医学部党总支 4136 23 社会科学基础部党总支 2481 24 离休干部党总支 6913 25 直属国际教育学院党支部 320 26 阿里巴巴商学院党总支 565 27 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党总支 380 总 计 10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