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慰问活动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切实做好帮扶困难党员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充分体现党组织对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关怀,近期要开展对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慰问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生活困难党员和新增的党龄50年的老党员。
二、有关要求
1、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慰问活动,采取校、院两级结合,以院为主的方式进行。校党委领导将走访慰问部分特殊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在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上报名单中选择确定),各单位党组织的领导走访慰问本单位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新增的党龄50年的离休老党员由离退休工作处统一慰问。
2、在深入了解本单位全体党员情况的基础上,确定生活相对困难的党员名单,核实新增的党龄50年的老党员信息,在春节前安排专门时间进行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思想、愿望,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3、按不超过本单位党员(含学生党员)人数3%的比例确定拟慰问的生活相对困难的党员名单,于
4、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党委组织部。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走访慰问工作,切实把党的关怀与温暖送到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心坎上。
党委组织部
附件2: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