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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启动“师大先锋•闪光言行”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admin     时间 : 2012-12-05     点击次数 : 513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根据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健全落实党员“闪光言行之星”评选制度的实施意见》(浙创先发[2012]23号)文件精神和省委教育工委、市委组织部的相关要求,自12月份起重新启动“师大先锋·闪光言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和数量

   师大先锋·闪光言行是指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在服务学校发展、服务学生成才、服务社会进步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和先进事迹。师大先锋·闪光言行应具备先进性、鲜活性、可借鉴性等特征,在校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通过层层展示评选,每年全校评选30例左右师大先锋·闪光言行,其中包括基层党组织闪光言行”10例左右和党员闪光言行”20例左右。

二、评选步骤

    1.申报推荐。结合承诺践诺工作,每季度党支部向上一级党组织主动申报推荐闪光言行。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梳理汇总。

2.展示宣传。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梳理汇总出来的闪光言行,通过会议、文件、公开栏、报刊、网络等形式和途径,集中进行公开展示,及时予以宣传报道。

3.组织评选。每年6月的前两周和12月的后两周,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向学校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集中申报推荐师大先锋·闪光言行(原则上每次申报推荐基层党组织、党员各1例,推荐内容主要包括被申报推荐对象的名称(姓名)、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文字材料1500字左右,同时报送2张环境人像照(工作场景照片,JPG格式))。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选产生师大先锋·闪光言行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把重新启动师大先锋·闪光言行评选活动作为巩固和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成果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本单位内加大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典型做法和先进事迹的挖掘、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形成争当先进有舞台、展示先进有平台的良好氛围。

附:

1.基层党组织闪光言行申报表

2.党员闪光言行申报表

 

师大先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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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启动“师大先锋•闪光言行”评选工作的通知

· 2012-12-05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根据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健全落实党员“闪光言行之星”评选制度的实施意见》(浙创先发[2012]23号)文件精神和省委教育工委、市委组织部的相关要求,自12月份起重新启动“师大先锋·闪光言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和数量

   师大先锋·闪光言行是指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在服务学校发展、服务学生成才、服务社会进步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和先进事迹。师大先锋·闪光言行应具备先进性、鲜活性、可借鉴性等特征,在校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通过层层展示评选,每年全校评选30例左右师大先锋·闪光言行,其中包括基层党组织闪光言行”10例左右和党员闪光言行”20例左右。

二、评选步骤

    1.申报推荐。结合承诺践诺工作,每季度党支部向上一级党组织主动申报推荐闪光言行。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梳理汇总。

2.展示宣传。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梳理汇总出来的闪光言行,通过会议、文件、公开栏、报刊、网络等形式和途径,集中进行公开展示,及时予以宣传报道。

3.组织评选。每年6月的前两周和12月的后两周,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向学校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集中申报推荐师大先锋·闪光言行(原则上每次申报推荐基层党组织、党员各1例,推荐内容主要包括被申报推荐对象的名称(姓名)、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文字材料1500字左右,同时报送2张环境人像照(工作场景照片,JPG格式))。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选产生师大先锋·闪光言行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把重新启动师大先锋·闪光言行评选活动作为巩固和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成果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本单位内加大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典型做法和先进事迹的挖掘、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形成争当先进有舞台、展示先进有平台的良好氛围。

附:

1.基层党组织闪光言行申报表

2.党员闪光言行申报表

 

师大先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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