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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全面落实公开承诺制度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admin     时间 : 2010-11-10     点击次数 : 516

各分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行公开承诺,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公开承诺并实施定期考核,把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内容和要求具体化、公开化,是党组织、党员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实践,是拓宽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渠道,提高党组织、党员践诺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的有效措施。

为在我校创先争优活动中进一步推进公开承诺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全面落实公开承诺制度通知以下:

1、公开承诺以年度为单位进行实施,首轮公开承诺的时间段为20109月至12月。

2、党支部和党员的承诺要注重体现先进性要求,注重联系单位和岗位实际,注重体现师生员工的愿望。

3、在确定承诺事项、认真审核把关的基础上,以适当方式公开党支部和党员的承诺内容,并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推行入党宣誓纪念证制度和学生党员挂牌制度等多种方式,促进党员自觉履行诺言,自觉接受监督

4、要充分认识公开承诺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到党员群众当中,加强调查研究,指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不断丰富承诺内容,严格承诺标准。

5、请及时向学校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单位在公开承诺上的好做法、好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为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师大先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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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全面落实公开承诺制度的通知

· 2010-11-10

各分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行公开承诺,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公开承诺并实施定期考核,把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内容和要求具体化、公开化,是党组织、党员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实践,是拓宽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渠道,提高党组织、党员践诺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的有效措施。

为在我校创先争优活动中进一步推进公开承诺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全面落实公开承诺制度通知以下:

1、公开承诺以年度为单位进行实施,首轮公开承诺的时间段为20109月至12月。

2、党支部和党员的承诺要注重体现先进性要求,注重联系单位和岗位实际,注重体现师生员工的愿望。

3、在确定承诺事项、认真审核把关的基础上,以适当方式公开党支部和党员的承诺内容,并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推行入党宣誓纪念证制度和学生党员挂牌制度等多种方式,促进党员自觉履行诺言,自觉接受监督

4、要充分认识公开承诺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到党员群众当中,加强调查研究,指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不断丰富承诺内容,严格承诺标准。

5、请及时向学校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单位在公开承诺上的好做法、好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为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师大先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119